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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國小至高中學生族群接種自費流感疫苗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8年10月22日桃衛疾字第1080112433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108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分階段施打政策,及考量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預估疫苗供貨期程,今年度校園

       流感疫苗集中接種作業,係依「國小-國中-高中」順序分批接種,為統一作業標準,以順利推行接種計畫,針對未

       能於校內接受集中接種之學生,請學校於校園排程接種日之後,始統一開立「補種通知單」,勿提前開立。

三、「補種通知單」之用意,係針對具接種意願但無法於指定日接種之學生,於學校排程接種日之後,持單前往衛生所      

       或合約醫療院所補行接種,若無補種通知單,合約院所無法提供公費疫苗接種,併予敘明。

四、若無意願在校內接種流感疫苗之學生,欲自行前往醫療院所自費施打流感疫苗,不受是否持有「補種通知單」限制,

      惟因醫療院所無法確認學生接種紀錄,請家長自行提出未在校接種證明,例如出示拒絕在校接種之接種通知書或簽署

      切結書(格式不限),以避免重複接種之風險。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市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高昊汶承辦人,電話:(03)3340935分機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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