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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函轉國防部109年「全民國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12月24日臺教學(六)字第1080188171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國防部訂於109年4至7月份期間區分4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共計9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4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各校推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教師參加(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經本局初審後陳報教育部辦理複審。
(二)報名時間:自即起至109年2月14日(星期五)止,請將報名表以郵寄方式(免備文)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教育局學輔校安室郭威均教官」收。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美國學校、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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