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函
主旨:有關本館辦理「有跡可『尋』」展,惠請貴單位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運用遠古的情境及體驗活動,喚起兒童觀眾的考古想像,並以此欣賞當代藝術家的創作,建立初步的審美經驗,喚起主動探尋和學習的好奇心,特辦此展。
二、旨揭展覽於本(109)年2月11日至109年4月19日(日)假桃園市兒童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5樓)展出,另辦理相關工作坊及教育推廣活動供民眾報名參加,詳情請上「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https://tmofa.tycg.gov.tw/)或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tmofa10711)。
三、檢附本展覽海報電子檔1份,以利宣傳作業。
正本: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立圖書館、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國中附設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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