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有需求的家長參閱。 |
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
二、 |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申請報名日期:104年4月27日起至104年4月29日止。 |
(二) |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5月15日。 |
(三) | 術科測驗時間:104年5月24日。 |
(四) | 報名及術科測驗地點: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 |
三、 |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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