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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國小辦理本市「104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工作一案,學校送件(初選資料)截止日期延至104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歡迎薦舉。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本案本局業以104年3月11日桃教特字第1040015520號函諒達。 |
三、 | 為增加教師充分準備資料時間,本案延長收件截止日期,請各校檢附相關資料,逕送承辦單位大溪國小(聯絡人:林繼鴻輔導主任,電話:03-3882040轉610)。 |
四、 | 隨函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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