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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4年新移民家庭教育專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一份,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據104年度教育部補助本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 為推動外籍配偶之家庭教育的知能,提供適合外籍配偶及其家屬之家庭婚姻教育、親職教育、家人溝通…等必要的學習協助,培養外籍配偶及其家屬良好的生活適應能力。
三、 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04年11月15日止。
四、 運作模式:
(一) 各單位申請:本市各級學校、立案民間團體。
(二) 實施對象:本市外籍配偶或家人共同參與。
(三) 活動方式:
1、 各單位依地方人口特性、需求,選擇適宜活動方式來辦理,例研習、講座、成長團體、影片欣賞、讀書會及親子繪本等方式進行。
2、 以「多元文化交流」、「性別及家庭暴力防治」及「增進國人同理認識」等規劃辦理相關活動,加強國人對外籍配偶的同理與認識,並擬定策略鼓勵夫妻、家庭共學,進而培力外籍配偶成為家庭教育之人力資源為最終目標。
(四) 申請專案主題:新移民家庭教育(分為以下4項主題,性別平等及家庭暴力防治宣導、多元文化的認識及分享、婚姻教育及親職教育)。
(五) 補助額度:每案依辦理規模補助2萬至5萬,各單位可選擇辦理專案各項主題,惟請依不同主題分別填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
(六) 申請及審核程序:
1、 申請程序:各單位請於104年5月7日以前檢附計畫申請書(含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向本中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 審查:本中心於彙集各單位之申請案後,依計畫之創發性、效益性、協調性、可行性、規模及講師之專業背景等審查其經費(並排優先順序)。
3、 核定:依據審核結果函知並公布於中心網站。
(七) 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格可於本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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