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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局委請石門國中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一案,請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7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90066969號函暨石門國中109年8月5日石國教字第1090004981號函辦理。
二、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科技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境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主題:多元文化教育─多元文化、幸福臺灣。
(二)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1、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人數達30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三)比賽網站: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四)報名期間:自109年11月10日(星期二)起至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五)系統說明會暨參賽要領研習: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六)作品上傳期間:自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起至110年3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七)本案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初賽為線上評分,110年3月30日(星期二)公告成績;決賽採現場口試,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八)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餘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四、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及決賽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決賽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五、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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