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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大溪鎮公所 函
  機關地址:33541桃園縣大溪鎮普濟路11號
承辦人:陳淑玲
電話:03-3882201*101
電子信箱:10005@mail.dashi.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大溪鎮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9月3日
發文字號: 溪鎮民字第10300230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檢送本鎮選務作業中心辦理桃園市第1屆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舉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聘名冊格式一份,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3年8月15日桃選一字第1033150068號函辦理。
二、 本次三合一選舉投票日: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
三、 旨揭名冊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dashi.gov.tw/tw/)/公所公告項下載使用,並請各單位務必於103年9月18日前,以e-mail方式回傳至本所10005@mail.dashi.gov.tw信箱,紙本名冊則請各單位首長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所民政課彙整。
四、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93年11月30日中選一字第0930008522號函規定,「現服替代役中之役男不宜受派為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請休娩假人員依規定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五、 又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主任管理員、管理員等,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及學校教職員、不得拒?」;請各單位確實轉請各參與選務工作人員務必慎重考慮,經報名後不得退出及拒絕選務工作。
六、 名冊各欄位請務必詳實填寫且請勿變更表格內容及樣式,俾便選務作業,如基本資料及戶籍地址填寫錯誤或不全者將無法辦理在工作地投票。(除表內人員外,尚有人員確定要參加,可另外加頁,但額外參加人員不得指定工作地點,由本中心統籌調派)。
七、 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之遴聘,請由 貴單位主管人員或選務工作經驗豐富之現職人員擔任。
   

 

正本: 桃園縣立大溪高級中學、桃園縣立大溪國民中學、桃園縣立仁和國民中學、桃園縣大溪鎮大溪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美華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內柵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福安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百吉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中興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員樹林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瑞祥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仁善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僑愛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南興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永福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田心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仁和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戶政事務所、桃園縣大溪鎮民代表會、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溪分局
副本: 本所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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