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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4年4月9日府教學字第1040065861號函辦理。
二、檢附「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含修正對照表)」、「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填表說明」及「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等相關表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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