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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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桃教資字第10901003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376735100E_1090100385_ATTACH1.rtf)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09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辦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17193A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國民中小學學生之科技素養,期望透過競賽方式,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次競賽分為「機電整合組」、「生活科技組」及「資訊科技應用組」,摘述如下:
(一)生活科技組及資訊科技應用組:
1、109學年度生活科技組指定題目為「曬衣架」,且至少結合1種功能以上,或自行設計具有創意功能的「曬衣架」;資訊科技應用組無指定題目,惟參賽作品須符合「資訊科技應用」的主題。
2、初賽由本局刻正辦理中,將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薦派隊伍參加決賽。
3、決賽作品及場地佈置日期:110年4月17日(星期六)。
4、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日期:110年4月18日(星期日)。
(二)機電整合組無指定題目,惟參賽作品須符合「機電整合」之主題與內涵:
1、初賽,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主辦:
(1)報名時間:採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2、決賽:
(1)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10年3月18日(星期四)。
(2)決賽作品及場地佈置日期:110年4月17日(星期六)。
(3)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日期:110年4月18日(星期日)。
3、每個人只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承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4、決賽當日將由評審委員針對國中生活科技組、資訊科技應用組及機電整合組,以及國小生活科技組、資訊科技應用組及機電整合組,共計六組,選出金牌獎(每組1名)、銀牌獎(每組2名)、銅牌獎(每組3名)及佳作(每組3名)。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