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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 檢送中壢國民運動中心110年兒童冬令營活動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體育局109年11月10日桃體綜字第1090013613號函辦理。
二、 中壢國民運動中心現由體育局委託中國青年救國團營運管理,該中心為使國小學童於寒假期間參與健康之休閒活動,110年寒假辦理各項運動營隊,請同意中心派員至中壢區及平鎮區部分臨近國小學校(新勢國小、新榮國小、復旦國小、義興國小、文化國小)拜訪及發送簡章。
三、 兒童單項營隊活動每梯次提供1名低收入戶家庭學童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名1項1梯次,不得重複報名(報名時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四、 活動簡章詳如附件,倘有相關問題可洽中壢國民運動中心110年冬令營隊活動承辦人:袁筱晴小姐,03-49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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