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00006627號
速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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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如主旨(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3.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4.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5.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6.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7.pdf、376735100E_1100006627_ATTACH8.pdf)
主旨: 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鑑定招生簡章各1份,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別藝術才能班鑑定採線上報名辦理(報名網址:http://tyc.sfes.tyc.edu.tw),各類別鑑定招生簡章已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報名系統以及各類藝術才能班鑑定承辦學校網頁。
三、 請各校將簡章公告於學校首頁並置頂,使親師生充分知悉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鑑定事宜。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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