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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 函
 
  地址:32443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2號
承辦人:科技中心負責人 朱灝蓉
電話:(03)4572150#221
電子信箱:PJMT@pjjh.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 鎮國教字第11000013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三月份研習公文附件 (376439615X_1100001332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校(平鎮國中)辦理桃園市平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三月份教師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2日桃教資字第1090076629號函辦理。
二、 各場次主題內容如下:
(一) 主題一:
1、 主題:[平鎮科技中心共備社群]國中生活科技三月份共備。
2、 時間:110年3月19日(週五)13:00-16:00。
3、 報名資訊:3/9(6:00)起至3/15止,活動編號J00023-210200017。
4、 備註:請參與學員攜帶貴校使用版本之課本與下學期課程規劃,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 主題二:
1、 主題:[平鎮科技中心一般推廣課程]木工操作實務─文青燈。
2、 時間:110年3月20日(週六)9:00-16:00。
3、 報名資訊:3/9(6:00)起至3/15止,活動編號J00023-210200016。
4、 備註:此活動含大量木工操作,為確保課程節奏與操作安全,請參與學員需具備基礎木工操作技能,詳情請詳閱附件。
三、 各場次均有錄取限制與報名細則說明,詳細研習資訊,請參閱附件。
四、 主辦單位有最後審查之權利,因現場座位及教材數量等因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或旁聽,請自行留意錄取公告。
五、 如有課程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朱老師或周助理,電話:03-4572150#221。
六、 參與課程之教師,惠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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