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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轉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一案,請貴校對報名該審查會議之學生,予以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04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49514號函辦理。 

二、  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527日起至110611日止辦理CRC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貴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  旨揭審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1場:110527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2場:110531日(星期一)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3場:11063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4場:11067日(星期一)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5場:1106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6場:11068日(星期二)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7場:110610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8場:110611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五、  相關資訊將陸續公告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網(路逕:國家報告及審查/2次國家報告/國內審查會議,網址:https://crc.sfaa.gov.tw/Document?folderid=454)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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