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轉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一案,請貴校對報名該審查會議之學生,予以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0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49514號函辦理。
二、 依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年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年5月27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止辦理CRC第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貴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 旨揭審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一) 第1場:1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二) 第2場: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三) 第3場:1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四) 第4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五) 第5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六) 第6場:110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七) 第7場: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八) 第8場: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五、 相關資訊將陸續公告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網(路逕:國家報告及審查/第2次國家報告/國內審查會議,網址:https://crc.sfaa.gov.tw/Document?folderid=454)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