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預防熱危害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預防熱危害處理原則」一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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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預防熱危害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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