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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校110年8月26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名:正取-張○旬

三、已足額錄取,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四、請正取人員於110年9月1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攜帶以下證件,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1)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2)如曾有桃園市代理教師敘薪有案之敘薪通知書,請攜帶正本以利後續辦理敘薪事宜。

(3)請於報到後1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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