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桃園市104年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一案,請欲申請之單位於104年5月31日前檢送相關表件至瑞豐國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4年2月24日桃教終字第10400107341號函諒達。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104年4月1日(三)至104年5月31日(日),以郵戳為憑,逾期送件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點:請各單位將相關表件寄(送)至承辦學校瑞豐國小教務處(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33巷40號)。
三、本案聯絡人:瑞豐國小承辦人鄧美秀主任或孫惟鳴組長(電話:03-3682787分機210)。
四、旨揭實施計畫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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