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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陳怡文
電話:(03)3322101~7458
電子信箱:h7755920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000912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211000846466660175 (376735100E_1100091280_ATTACH1.pdf)

 

主旨: 重申各校進行線上教學或撥放影片應注意防止學生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局110年9月15日桃教學字第1100084646號函諒達。
二、 有鑑於科技發達與網路功能多元興起,網路資訊豐富新奇,符合青少年心理發展上追求新奇刺激之需求,容易導致網路成癮、忽略安全上網的重要性。無論是網路霸凌、網路沉迷、網路交易紛爭、網路安全使用、網路使用禮節、網路法律知識及網路直播等議題,或網路不當交友衍生出之問題(性騷擾、性剝削或性侵害等)。
三、 為使學生在家亦能安全上網,避免瀏覽不適宜資訊,教育部開發「網路守護天使2.0」(桌機版及手機版),該軟體針對個人電腦、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使用者,提供不適宜瀏覽資訊過濾防制服務,並有網路使用停歇及停止上網時段設定功能。
四、 請貴校加強宣導並檢視各班級進行線上教學時是否開啟嚴格篩選模式以避免兒童觀看不適當影片,適時教導學生正確使用網路及培養應具備的資訊素養,並善用家長日或相關場合進行宣傳,請家長自行於網路守護天使推廣網站免費下載使用。
五、 倘對於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的網路內容,包括猥褻、裸露、血腥、暴力等文字、圖片、影音內容,請逕自到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官網進行申訴(網址:https://www.win.org.tw/appeal)。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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