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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4月16日工程字第10400100510號函辦理。
二、依據「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單位人員宜於就職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採購人員基本資格;主管人員宜於二年內取得採購人員進階資格。
三、健行科技大學為協助採購人員取得認證資格,將於桃園、台北、金門等地區辦理採購人員訓練班,相關課程資訊如附簡章或參閱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址:http://eec.uch.edu.tw/web3/index3-4-1.asp。
四、本案聯絡人:陳俞蓁小姐,報名專線:03-4581196分機3765,傳真:03-45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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