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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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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旨揭報名日期為111年4月11日至6月10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3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25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https://reurl.cc/kVNDpr)。 |
二、 |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
(一) |
111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1、 |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2、 |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8,000元)、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3、 |
申請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111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
1、 |
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
2、 |
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賽」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0,000元禮券。 |
1、 |
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1,000元獎勵金。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四) |
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
1、 |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
(五) |
桃園市政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
1、 |
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證首長班。 |
2、 |
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
3、 |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
(六)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
三、 |
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reurl.cc/Np9rZn)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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