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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26起居家隔離天數為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4天自主防疫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配合教育部111年5月13日公告政策及防疫措施QA,「經匡列居家隔離人員」自111年5月13日起之差勤調整如下:
(一)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員工
1、如可居家辦公/居家線上教學,不用請假。
2、如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居家線上教學:
(1)居家隔離期間(3日):可請「防疫隔離假」。
(2)自主防疫期間(4日):可請「自主防疫假」。
(二)上述人員如實務上無法進行居家線上教學、居家辦公者,需每日快篩陰性,始得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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