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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自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日)暫停實體課程,改採遠距教學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5月19日防疫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自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日)暫停實體課程,改採遠距教學;國小及幼兒園家長如有托育需求,惠請貴校(園)仍應協助提供學生學習、照護及午餐服務並落實校園防疫工作。 |
三、 |
有關停課期間各校辦理遠距教學應確保學生線上學習權益,並留意如下: |
(一) |
載具:學校應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載具設備(如平板及筆電等)之學生借用,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如有不足,由本局調撥載具。 |
(二) |
4G門號及無線分享器:家中無網路之經濟弱勢(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教育部提供停課期間免費4G門號申請,請學校確實了解上述學生居家學習境況,倘需申請免費4G門號,請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補課資訊設備借用注意事項,免備文逕向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申請。 |
四、 |
另建議補習班改採線上教學為主,若因家長及學生需求,得輔以實體教學,惟應確實落實各項防疫工作;私立幼兒園及兒童課照中心,建議維持現行模式,並請持續加強各項防疫工作。 |
五、 |
倘貴校於下週已排定莫德納或BNT疫苗入校接種日期,學生仍可短暫返校完成接種,以儘快提升保護力。 |
六、 |
倘貴校經評估仍需維持實體授課者,惠請備妥防疫計畫向本局報備後始可辦理。 |
七、 |
另請貴校(園)協助加強宣導,停課期間師生應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並持續落實個人防疫措施,維護自身健康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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