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1月7日桃教特字第1110001243號函及桃園市111年度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第2項)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3項)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 |
(一) |
時間:111年7月12日至8月20日,課程共9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地點:中埔國小3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54號)。 |
1、 |
招生對象:本市轄管各級學校尚未取得特殊教育3學分之校長、主任、承辦特教業務組長或承辦人、普通班教師及教育主管單位行政人員等。 |
2、 |
招生人數:本梯次50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1名為 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e-mail收件順序)錄取。 |
四、 |
報名日期與方式:於111年6月24日前將核章後報名表(附件1) 及學校服務證明書掃描,以e-mail方式寄至中埔國小輔導室李惠如組長信箱(wi-sha-mi@yahoo.com.tw)。 |
五、 |
旨揭課程參加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 差)假登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