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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6月14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4046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內容摘錄如下(詳如簡章): |
(一) | 報名期限:111年6月20日上午9時至6月30日下午5時 (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
(二) | 招生語別:閩南語文。 |
(三) | 招生對象: |
1、 |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2、 |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四) | 招生名額:11人。 |
三、 | 檢附旨案招生簡章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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