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6月13日府衛疾字第1110148326號函辦理。
二、為減輕行政負擔,旨揭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補 發之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開立機關將設定為地方政府衛生 局,並於本(111)年5月30日開放使用
相關使用說明請查詢公文附件說明、圖卡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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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6月13日府衛疾字第1110148326號函辦理。 二、為減輕行政負擔,旨揭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補 發之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開立機關將設定為地方政府衛生 局,並於本(111)年5月30日開放使用 相關使用說明請查詢公文附件說明、圖卡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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