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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年6月8日東門北特字第1110004977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為本市心評教師具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4版資格且未受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5版課程訓練者;外縣市調入且在原縣市受訓魏氏5版,尚未取得本市心評教師資格者。
三、 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 時間:
1、 第二梯次:111年7月11日(星期一)、7月12日(星期二)及7月15日(星期五),共計3日。
2、 第三梯次:111年7月13日(星期三)、7月14日(星期四)及7月18日(星期一),共計3日。
(二) 地點:東門國小忠孝樓二樓及三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三)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7月7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點選縣市(桃園市)-年(110)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四、 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各場次者各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五、 本案研習辦理方式將因應疫情變化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調整,並將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處(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請參與研習人員留意相關資訊。
六、 副本抄送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貴校(中心)留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及本市防疫相關規定即時因應調整研習辦理方式。
七、 檢送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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