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7日桃教資字第1110019267號函。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初審: |
1、 | 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生,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
2、 | 報名: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將紙本資料寄至平興國中(以郵戳為憑)並完成線上報名及初審作品摘要說明表檔案上傳(.pdf格式)。活動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二) | 複審: |
1、 | 對象:通過初審之隊伍。 |
2、 | 送件日期: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將參賽實體作品及複審完整說明表等複審資料送至平興國中,暫訂於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進行複審,請詳參實施計畫。 |
(三)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賴玉芳主任或徐志蓮組長,電 話:(03)4918239轉210或240。 |
三、 | 檢附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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