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教育部111年8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4688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07725號函辦理。 |
二、 | 近期東南亞國家(如柬埔寨等)犯罪集團主打以簡單的工作、不需要經驗、包吃包住、待遇優渥等誘因詐騙我國青年赴當地短期打工,入境後限制其人身自由、侵害人權等行徑,加以當地環境複雜、公權力執法不彰或位處邊境等因素,大幅影響救援難度。 |
三、 | 加強宣導前揭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避免受騙上當。如有發生類此事件,請務必告知老師或行政人員進行校安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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