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81789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教育部之範圍內容重點摘陳如下: |
(一) | 兒少部分: 施用毒品兒少個案於「關懷 e 起來」系統被通報後,於 2 年內再次被通報施用毒品之比率,目標值:至 113 年底兒少再通報率逐步下降至 26.5%。 111年底: 28%、112 年底:27.3%、113 年底:26.5%。 |
(二) | 藥物濫用施用毒品兒少個案經春暉輔導完成後,2年內再次被通報比率至113年以不超過 7%為目標,目標值 111 年:8%、112 年:7.5%、113 年:7%。 |
三、 | 隨文檢附執行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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