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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1年8月24日屏大師培字第1114100314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日期: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至11月15日(星期二)止。 |
三、 | 招生語別:客家語(B 班)。 |
四、 | 招生對象(報名者必須具備以下三項) |
(一) | 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二) | 具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5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
(三) | 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五、 | 聯絡資訊: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組蔡先生,電話:(08)766-3800 分機 22101 。 |
六、 | 檢附招生簡章、報名表件及招生海報各1份或請至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宣傳網:https://reurl.cc/m3Db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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