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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檢送桃園市國教輔導團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小組辦理111學年度國民小學綜合活動領域各校領域召集人工作坊,請南區各校派員參加,內容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1日桃教中字第1110073217號函及桃園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領域小組 |
三、 |
研習對象:南區學校(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復興)各校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 (若召集人無法參加,請推派一名教師代表參加)。 |
四、 |
研習日期:1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六、 |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大溪區美華國小,活動編號:E00089-220900001)報名。 |
七、 |
出席教師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假登記暨課務排代,全程參 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參與研習教師課務排代由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1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及兼職人員 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教育局ㄧ併辦理補助作業,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工作人員相關經費由輔導團經費項下支應。 |
八、 |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國小綜合活動領域專任輔導員劉秀琴老師 4717009轉350。 |
九、 |
本研習提供餐點,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研習當日為學生上課期間,新明國小無提供車位,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若自行開車,可自費將車輛停在新明國小地下室停車場(中壢區明德路2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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