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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4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教學活動設計暨影片錄製實施計畫」1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一、 |
依據本市104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目的係為鼓勵教師進行補救教學活動設計,提升教師課程研究之能力,並將活動內容數位化,分享補救教學資源及成果。 |
(一) |
參加對象:申請104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學習扶助學校,得推薦參與補救教學優秀教師參加;學校班級數在24班(含)以上學校,請至少推薦1件績優作品參賽(全校至多3件)。 |
(二) |
補救教學活動設計: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不限,須包含以下內容:單元活動名稱、教材來源與分析、設計者、學習目標、符合分段能力指標、教學活動流程簡要、補救教學建議策略、時間分配及評量方式等。 |
(三) |
補救教學影片錄製:教學影片光碟請錄製剪接15分鐘精華版1份 (應清楚呈現師生互動、學生操作與教材呈現之畫面內容)。 |
(四) |
送件時間:104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止,請繳交補救教學活動設計內容及作品授權書各1份,其電子檔、教學影片及相關資料燒錄成光碟,一併寄送桃園市樂善國民小學教導處蘇盈彰主任收(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樂善村11鄰樂安街71號)。 |
(五) |
其他有關稿件格式及獎勵等規定請詳見本計畫。 |
四、 |
各校參與補救教學活動設計與影片錄製徵件活動情形,列入年度輔導訪視特色指標項目;另各校所送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影片錄製完整者,經評審通過得請領授權費每件新臺幣600元整。 |
五、 |
本案聯絡人:本市樂善國小蘇盈彰主任,聯絡電話:03-3281002轉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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