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
主旨: |
函轉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承辦教育部「111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9月12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16368號函及本局111年9月20日桃教特字第1110085741號函(計達)辦理。 |
1、 |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
2、 |
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
1、 |
第1階段:111年10月15日至111年11月27日。 |
2、 |
第2階段:112年3月11日至112年5月27日(暫訂)。 |
(三) |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詳見課程表)。 |
(四) |
報名方式:傳真或E-Mail報名表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傳真號碼06-2137944;信箱amyc@mail.nutn.edu.tw)。 |
(五) |
本案聯絡人:臺南大學陳可華小姐,電話:06-2138354。 |
三、 |
本案尚有名額,請貴校鼓勵符合參加資格之教師踴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1份,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web.php?html=news_details&Fid=20099&nid=12240)下載參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