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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承辦教育部「111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9月12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16368號函及本局111年9月20日桃教特字第1110085741號函(計達)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辦理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2、 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3、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4、 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
5、 視障生家長。
6、 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7、 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二) 上課時間:
1、 第1階段:111年10月15日至111年11月27日。
2、 第2階段:112年3月11日至112年5月27日(暫訂)。
(三)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詳見課程表)。
(四) 報名方式:傳真或E-Mail報名表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傳真號碼06-2137944;信箱amyc@mail.nutn.edu.tw)。
(五) 本案聯絡人:臺南大學陳可華小姐,電話:06-2138354。
三、 本案尚有名額,請貴校鼓勵符合參加資格之教師踴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1份,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web.php?html=news_details&Fid=20099&nid=12240)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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