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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8月15日桃教中字第1110074021號函、111年9月28日桃教中字第1110090039號函暨本市石門國中111年10月11日石國教字第1110006807號函辦理。
二、 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 科技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 境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 旨揭比賽相關資訊如下:
(一) 比賽主題:桃園市戶外教育-讓知識走出書本,讓能力走進生活。
(二)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1、 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2、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 人數達30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三) 比賽網站: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四) 報名時間:111年11月8日(星期二)至111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1時止。
(五) 作品上傳期間: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至112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時止,請參賽者於初賽作品上傳截止前一併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須親筆簽名逕寄石門國中教務處,俾利本市國中小推廣利用。
(六) 辦理方式: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
1、 初賽:採線上評分,112年3月23日(星期四)公告成績。
2、 決賽:採現場口試,112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2時4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四、 本案比賽請參賽學校務必參加下列2項研習:
(一) 系統操作說明會暨參賽經驗分享研習: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二) 專題研究製作要領指導研習: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假石門國中辦理,採實體及線上方式進行。
五、 本案比賽榮獲特優之得獎者須配合拍攝參與本次專題研究比賽歷程影片,並將影片授權本局。
六、 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旨揭比賽相關資訊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七、 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決賽及榮獲特優得獎團隊指導教師配合拍攝影片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八、 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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