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新北市111學年度一般心評教師在職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27日新北教特字第111205769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報名方式及錄取原則摘要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請參加教師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錄取名單將於研習前3日公告,不另行通知。 |
(二) | 各場次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如遇場次報名額滿,則優先新北市一般心評教師參加。 |
(三) | 經錄取請務必出席,如因故不克出席,請依實施計畫確實辦理請假程序。 |
三、 | 請於研習完畢後1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疑問請於研習後兩週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
四、 | 倘對本案有疑問,請洽本市秀山特殊教育中心許輔導員,聯絡電話:(02)29438252分機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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