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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辦理「加強推動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之發掘與輔導縣市補助方案成果分享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教署111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52429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為加強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資賦優異雙重殊異學生的認識與理解,並增進對身心障礙資賦優異雙重殊異學生之鑑定與輔導,特辦理旨揭研習。 |
1、 |
直轄市、縣(市)政府資優或身心障礙業務承辦主管或承辦人員。 |
2、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承辦主管、承辦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 |
3、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雙重特殊需求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
(二) |
辦理時間: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 |
(四) |
報名方式:參與教師請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掃描QR-Code或至https://forms.gle/oExnuG7yVvtTgQRV7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上方功能列選擇「國教署特教研習」(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點選本研習場次,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
(五) |
全程參加人員由承辦單位核給4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
四、 |
本案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派代需求者,請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將課表寄至canlai@ms.tyc.edu.tw 彙辦。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承辦窗口: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蘇聖丰助理或黃曉喬助理(聯絡電話:04-7222121 分機 31701、31702 或專線 04-7287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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