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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有關「桃園市111學年度國小社會領域召集人研習」,敬請轉知貴校社會領域召集人,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5日桃教中字第1110094311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日期:111年12月17日(星期六)、12月24日(星期六),共計兩日,每日9時至16時,課程表詳如附件。 |
三、 |
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小四樓中型會議室。 |
四、 |
研習人員:111學年度南區學校優先參加(中壢、平鎮、龍潭、觀音、楊梅、新屋及復興)。 |
五、 |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2月14日(三)12:00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報名(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活動編號:E00124-221100005及活動編號:E00124-221000009),本研習為連續課程,兩日皆需報名。 |
六、 |
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與工作人員由學校所屬權責給予公假 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影響校務下覈實補休二日(課務排代 ),不另支給加班費,核予研習時數計12小時。 |
七、 |
參加人員請攜帶授課年級的社會課本(若有跨年級請自行擇一)、請自備口罩及水杯,並配合入校量體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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