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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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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75065A號函暨本局111年12月9日桃教小字第11101163161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請貴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
三、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
四、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五、 |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
(三) |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
(四) |
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
(五) |
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逗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
(一) |
初審推薦時間:自111年11月28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郵戳為憑)。 |
1、 |
高中組:請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下載報名資料(格式詳如附件1至4)相關佐證資料一式2份,逕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辦理初審工作。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 |
(1) |
網路報名: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 |
(2) |
郵寄紙本資料及光碟:請下載報名資料(格式詳如附件1至4)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整理,以長尾夾固定)一式2份及電子光碟1份,寄(送)本市大溪區福安國小事務組長楊媛如老師(地址:335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755號)彙辦,聯絡電話:(03)3882734分機510。 |
七、 |
本案核敘獎勵依說明一函示辦理;國中組及國小組初審通過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複審輔導會議」,將透過系統性輔導策略,引進專家學者提供指導,會議時程另案通知。 |
八、 |
隨函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附件或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專區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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