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國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有興趣者參閱。 |
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
二、 |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申請報名日期:104年6月12日起至104年6月13日止。 |
(二) |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6月17日。 |
(三) | 術科測驗時間:104年6月19日。 |
(四) | 報名及術科測驗地點: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
三、 |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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