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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作業要點」辦理。
二、 旨揭計畫說明會本局業於112年3月6日辦理完成,112學年度計畫調整說明如下:
(一) 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計畫二):該計畫補助對象除一般學校外,新增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說明如下:
1、 一般學校:除原規劃之彈性課程外,需從國教署所列辦理主題(安全教育、SEL社會情緒學習、SDGs、STEM、媒體素養教育、高齡、食農、生命教育、國小資訊及科技教育、英語融入),擇一主題結合彈性學習課程實施。
2、 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該學校係為協助地方政府引導所在區域鄰近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精進課程發展。各地方政府依建議數量推薦課綱推動專業且課程發展已臻成熟之學校擔任,受推薦學校除依前項規定轉化彈性學習課程外,另需組織區域課綱推動、課程發展學校群組,強化該區域學校合作交流與連結,每校得申請經費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並得併同計畫一提出申請;倘協作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則申請計畫三,每校得申請35萬元。
(二) 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學生多元試探活動(計畫四):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增加自主學習計畫之實施內容,國教署將辦理相關增能工作坊,以協助教師規劃自主學習課程。
三、 請欲申辦旨揭計畫之學校依限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時前,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 完成線上登錄步驟,並於112年4月10日(星期一)前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提出申請。
四、 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王芳婷助理,電話:(02)2311-3040分機8423,電子信箱:shelley@go.utaipei.edu.tw;系統問題請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系統客服專線:(049)2910960#3955、3956、3957電子信箱:webservice@mail.ncnu.edu.tw。
五、 檢附旨揭計畫修正規定草案、申請注意事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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