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4006727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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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4006727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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