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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09.20桃教小字第1110088900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推動書法教育績效、提升教師書法教學及賞析名家作品知能,爰辦理旨揭「書法教學之運用」研習課程。
三、 辦理日期︰111年5月3日(星期三)13:30開始。
四、 講師: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榮譽理事長黃崑林先生。
五、 參與人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
六、 可自備毛筆、硯台、墊布並攜帶環保杯,也建請全程攜帶口罩。
七、 研習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八、 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石門國小),並請貴校准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九、 與會人員可將車輛停放學校對面王朝餐廳後方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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