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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教師。
三、 地點:同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48號)。
四、 內容與時間: (一)場次一:5月13日(六)9:00-16:00:藝起玩iPad(一),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 同 安國小,活動編號:E00014-230400005。 (二)場次二:5月27日(六)9:00-16:00:藝起玩iPad(二),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 同 安國小,活動編號:E00014-230400006。
五、 參加研習的教師請務必攜帶iPad,課程內容請詳見附件。
六、 本校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七、 敬請同意貴校所屬教師按計畫時程給予研習公假前往,各 場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 時,參加研習的教師與工作人員得擇期於 2 年內覈實補 休,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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