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43400號函辦理。 |
二、 | 甄選商借教師部別、科別及名額:小學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教師1名。 |
三、 | 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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