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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一、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10073702號函賡續辦理。
二、 本次行動方案評選標準之項目與全國賽接軌,得獎作品由承辦方推薦送件參加全國賽,相關活動辦法詳如附件。
三、 敬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本次活動。
人氣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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