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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5月18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3731號函辦理。 |
(二) |
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 |
1、 |
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2、 |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 |
3、 |
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實際服務累計滿4年以上。 |
4、 |
經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等單位推薦,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案之族人。 |
(三) |
開設班別: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六) |
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
(七)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
(八) |
收費標準:報名費新臺幣(以下同)1,300元,每學分3,500元 |
三、 |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149.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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