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112年5月31日桃教中字第1120050627號續辦理。 |
二、 | 本案受理報名日期:延後至112年7月31日止。 |
三、 | 本案相關報名表件(詳如附件),請以掛號郵寄至「33071桃園市桃園區同德11街48號,江彩鳳校長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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