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補助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辦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人員督導培力計畫」活動簡章一份(如附件),請相關專業人員(執行家暴加害人個別或團體處遇人員3年以上或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4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80670號函辦理。 |
二、 | 請於課程開課前1個月先至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網站報名(www.shiuhli.org.tw),填寫活動報名表後電郵傳至ann@shiuhli.org.tw信箱,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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