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計畫一份,請有需求者提出申請。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3年度計畫辦理。 |
二、 | 服務對象:桃園縣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家長及老師。 |
三、 | 服務內容: |
(一) | 任何精神異常傾向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輔導策略之訂定及有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
(二) | 各種精神醫學常識之諮詢服務。 |
四、 | 服務方式: |
(一) | 採預約方式,排定醫師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時間,每週1次,每次2小時,原則每次預約1名個案。 |
(二) | 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二下午1:30至3:30。 |
(三) | 諮詢服務地點: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部(中壢國中內) |
五、 | 申請方式:依轉介流程(如附件)申請。 |
六、 | 陪同個案前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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