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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本局112年9月5日桃教中字第1120088061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 |
1、 | 變因的確認— 10 月 5 日(四)13時30分至17時30分。 |
2、 | 深入理解變因— 10 月 26 日(四)13時30分至17時30分。 |
3、 | 論證— 11 月 16 日(四)13時30分至17時30分。 |
4、 | 建模 —12 月 7 日(四) 13時30分至17時30分。 |
(二) | 辦理地點: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 |
(三) | 活動聯絡人: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余信萱助理、吳昌樺助理,官方電子信箱: ccip@gs.hs.ntnu.edu.tw。 |
三、 | 參加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款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2年度學校預算 用人費用 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餘請參照前揭函文辦理。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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